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是负责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和港澳台事务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协调和落实学校与国际及港澳台事务的组织工作;外事活动的组织工作;
二、负责开展国际及港澳台学术交流与合作、拓展对外合作渠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各种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
三、负责制定国际及港澳台工作的计划,归口管理学校国际及港澳台事务;
四、负责制订涉外文书(如:外国专家及外籍教师的聘用合同、校际合作协议、校际合作备忘录等)及管理工作;
五、负责外国及港澳台专家、教师的聘请及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办理因公出国(境)访问交流、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的申报,办理相关出国(境)手续;
七、负责为来校访问、交流、参加会议的外籍人士(含港澳台人士)办理来华手续;
八、负责外籍人士(含港澳台人士)来校访问交流的接待工作;
九、负责管理来自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国际及港澳台事务的函件;
十、负责主板上级主管职能部门下达的任务;
十一、贯彻落实学校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