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航海学院重视并不断发展与国外(境外)的交流与合作,成立了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学校对外交流合作工作坚持围绕服务国家外交大局、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指导方针,作为GlobalMET(环球航海教育与培训协会)、AMETIAP(亚太航海院校联合会)、HKSOA(香港船东会)会员,主动对接和推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海洋强国”战略、“交通强国”战略实施,按照学校发展需要,坚持开放办学,坚持航运特色,不断加强对外交流,深化合作内涵,不断提升学校的国际竞争力、国际影响力和国际化水平。学校与英国普利茅斯大学、悉尼科技大学、意大利帕多瓦大学、美国费尔菲尔德大学、瑞典世界海事大学等几十所国外知名院校建立了紧密的交流与合作关系,并与国内外高校合作成立了“中英联合海事研究中心”、“泛珠国际航运创新研究院”、“中国—东盟思想库网络海上合作基地”、“广州国际航运经济研究中心”等10余个高端研究中心。
学校积极拓展国际教育项目。学校凭借丰富的国际教育资源、雄厚的双语师资力量、经验丰富的专业教学团队、良好的办学条件,采取与国际接轨的教学模式,引进国外知名院校优质的教学资源、先进的课程体系,建立了严格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和监控体系。学校与澳大利亚、德国等世界知名院校合作,通过“3+2”、“4+1”等中外校际联合培养模式,采取互认课程、互认学分、互授或联授学位等方式,培养国际化人才。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是学校对外和对港澳台地区合作与交流工作的职能部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制订并贯彻本校国际合作与交流的规划与政策,协调与管理相关事务,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处理包括师生出国出境、中外合作办学、因公出访、外事来访接待、外籍教师管理等在内的外事工作。港澳台办公室是处理与港、澳、台地区有关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事务的专门机构。港澳台办公室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合署办公。
根据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政策、高等教育办学方针,本部门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对外合作交流,拓展师生国际化视野,提升学校国际化办学水平,助力学校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和筹建广州交通大学,更好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